土桥幼儿园幼儿伤害事故处理与矛盾化解制度
发布时间:2017/10/9 20:18:55 作者:土桥幼儿园 浏览量:1638次
土桥幼儿园幼儿伤害事故处理与矛盾化解制度
一、发生在幼儿园的各类安全事故,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,并视事故大小,幼儿园按规定逐级上报。隐瞒不报,对责任人加重处罚。
二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,应保护好现场,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,防止事故损失扩大,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。
三、建立事故档案,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,做好调查记录,查清原因,分析责任,提出整改措施,加强防范。
四、事故调查处理坚持“四不放过”原则,即: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;事故本人和全校师生受不到教育不放过;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;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。
五、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,根据有关政策规定,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,化解各种矛盾。
六、对违反规章制度,盲目指挥、失职、渎职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,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,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七、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,坚持及时、逐级处理原则。
八、对本班内发生的幼儿之间、科任教师间的矛盾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。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园长和负责安全的副园长处理。
九、校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分管领导先进行调查处理。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安管办主任。
十、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,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,不把矛盾上交。
十一、在处理中,还应兼顾幼儿园及其它教师利益,做到以人为本。
十二、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,要定期进行检查、了解现状,要找当事人谈心,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。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,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。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,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。